食用味精要适当

味精添加在食品、特别是汤汁中味道鲜美可口,倍受欢迎。但在使用时,不要过量、过早加入味精,或加在酸性、碱性食物中和油炸食物中。正确地使用味精,要注意:

1、要适量,一般以3%以下为宜,加多会抑制鸡、肉、鱼、虾等食物本身的鲜味,或产生一种似咸非咸、似涩非涩的怪味。

2、每天限制在一定的数量内,即每千克体重每人每天120毫克,如50千克体重的人,每天可食用味精6克。

3、不要把味精放入碱性和酸性的食品中。在碱性食品中会起化学反应,产生一种不好的气味;味精在酸性食品中不易溶解,效果也不好。

4、不要把味精过度加热,超过120℃时,大部分谷氨酸钠变为焦谷氨酸钠,既无鲜味,又有毒。

5、温度也不宜过低,否则味精不易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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