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为你解读新版医保政策


宋 嵩制图

人民日报12月1日报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1月30日正式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此次《药品目录》调整主要针对西药和中成药,调整后的新版《药品目录》的西药和中成药品种共2151个。西药部分共有药品1164个,其中甲类349个,乙类791个,另有20个仅限工伤保险用药,4个仅限生育保险用药;中成药部分共有药品987个,其中甲类154个,乙类833个。

 

新版目录有何特点?对参保人有何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就此进行了解读。

 

《药品目录》药品品种有哪些变化?原来能报的药不会突然被调出目录而不能报销了吧?

 

共增加了260个药品;

 

慢性病用药原则上无人使用才会被调出

 

与2004年版药品目录相比,新版《药品目录》共增加了260个药品,增幅为13.7%,其中甲类药品增加了53个,增幅为11.8%。增加的药品都是近几年上市的经临床验证疗效确切、安全性高的新药。民族药和中药饮片则将按现有政策继续执行。

 

甲类药品今年12月份开始执行使用。而对乙类药品,各地还在进行调整。按照规定,各省(区、市)应于2010年3月31日前发布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届时,参保人就可以完整使用新版药品目录了。姚宏说:“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药品数据库的更新工作可能要到2010年6月30日才能全部完成。但是,各地不得以药品数据库没有更新为由拒付参保人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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