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全额报销药品新增53种

 

 

医保全额报销药品新增53种

国家基本药物不需自付费 鼓励医生开方首选便宜药

作为医卫改革的配套工程,人保部昨天发布了2009年版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新版药品目录将国家基本药物(治疗性)全部纳入医保甲类药品,予以全额报销,个人不用承担按比例的自负部分。

新目录扩大药品范围

据了解,新版目录适当扩大了用药范围。《药品目录》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其中,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均能报销的西药品种1140个,中成药987个,民族药45个。基本医保对于西药和中成药的报销分为甲、乙两类,西药部分甲类药品349个,乙类药品791个;中成药部分甲类154个,乙类833个。工伤险和生育险在报销时不分甲、乙类。

基本药物今起全额报销

本次调整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全部列入甲类药品。人保部要求,对于甲类药品,要按照基本医保的规定全额给付,不得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对于乙类药品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

此前,大部分地区的甲类药品都是按比例全额报销,乙类药品是刨除自负部分后再按比例报销。此次人保部明确要求,甲类药品,各地不再进行调整,各统筹地区应于今年12月份开始执行使用。乙类药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规定进行调整后,再由所辖统筹地区执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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