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含砷毒水“偷渡”之惑

 

平时只有县环保局副局长能进成城化工,只有记者来采访或上级组织检查,局里才会派人监管

 

专司环境监察工作的县环境监察大队被环保局“架空”,记者调查中发现,该县环保局同时又被县政府“架空”。

 

在民权县,当地环保局也不能随时进入成城化工,实施环境监管。

 

县环保局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说,成城化工是县“重点保护企业”,“我们管不了”。

 

该人士说,2005年,县纪委和监察局联合出台《关于对民权县重点企业实施重点保护的通知》,对民权县域内重点企业实行重点挂牌保护。

 

所谓重点保护,就是执法对其实施“零干扰”。

 

在当地出台的保护办法中规定:

 

 

“公、检、法、司及执法执纪等任何部门不经县优化办批准一律不准到企业实施检查,确需检查的项目,必须在优化办办理手续,并限时反馈结果;在企业生产旺季,一律实行休检,实施‘零干扰’,任何企业和个人除涉及安全方面的问题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到企业检查。”

 

那一年,民权县挂牌保护了22家企业。

“成城化工我们没有去检查过。”上述县环保局的负责人说。

县环保局共有102人,其中12人有编制,其余人员均没有财政保障。

上述该局负责人说,“解决那些人的工资都要靠向那几个企业收费。”

他还说,除非接到通知,他们才会进厂检查。“一般是有记者来暗访,或上面组织要来检查,局里会统一安排进厂。”

对“重点保护企业”,他们的检查程序是,先报县纪委“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批准,盖章,开具检查通知单,凭此单才能进入企业。

上述负责人说,为了成城化工获得“零干扰”,县环保局安排只有副局长刘改立能进厂。

新上任的县环保局局长黄文清此前曾对媒体说,“只有他(刘改立)能进到成城公司检查,环保局其他的人连厂门都进不了,怎么监管?”

成城化工出事后,刘改立被逮捕,后获刑2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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