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报道凤翔“血铅事件”



主持人:

但是王教授,企业也强调了,我在入驻的时候,我就和政府达成了一个协议,政府已经允诺我要搬迁,但是你没有做到。

王锡锌:

政府在这里的确有一个没有兑现承诺的问题,在这里就责任的分担来说,政府在村民身体受到伤害的问题上,应该说毫无疑问地承担着责任,因为假如当时人权能够按照计划,及时地撤离,这一个后果可以避免,至少是可以降低这样一种危害性。

主持人:

王教授,你说企业身上承不承担这重责任,假如我是企业,你是政府,我们当时说好,我要你搬迁,你没搬迁,我应不应该监督你搬迁,你没搬迁,我应该始终盯着你,我承担这个责任吗?

王锡锌:

企业应当有这样的责任,因为他们是知道这个后果的,其实在这个关系中,尽管双方是有一个协议,这个协议里面我们要知道,真正利害相关的村民有没有一个真正的参与权,他有没有选择,如果政府承诺要做,首先他有责任去做,而在他没有及时去履行承诺的时候,企业应当知道,这么做对村民的身体健康是有危害的。

主持人:

说到这儿,当事情发生到今天的时候,我们再来听听企业又是怎么说的,他表的态是什么。

孙宏:

如果企业被关闭,可能2100个家庭就失去了生活来源,这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我肯定不接受这件事。

主持人:

我觉得企业说得还是有道理,他也承担着巨大的社会的责任,他有2000多名职工,2000多名职工后面就是2000多个家庭,而未来要面临两年的搬迁,您觉得这个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王锡锌:

这里实际上是陷入一个两难,因为对于企业来说,如果在两年搬迁的过程中,没有搬迁出去,没有到达安全范围的村民,身体和生命健康仍然是受到危害的。假如这个企业继续生产,而一旦确定它本身就是污染源,村民的生命健康和那边的就业,这两方面的权衡,我觉得应该把村民的生命健康放在一个更高的位置来考虑,这才符合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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