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时要忌口戒酒


  ■认识误区
  喝酒能治感冒发烧
  现在,在很多场合,喝酒的多少成了衡量感情深浅或能否完成工作的决定性因素,这样的“酒文化”甚至让很多人一边生着病吃着药,一边“舍命陪君子”;而另外还有一些“酒迷”则认为,感冒发烧了喝点酒、出身汗就好了。对此,专家认为,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观点,大约有上百种药物能与酒精发生作用,不仅可能会损害身体健康,严重的还可能因此丧命。
  ■专家提醒
  五类药物会“借酒发疯”
  专家指出,在服用以下这几类药物的时候,绝对不能饮酒:一、抗生素类药物,如先锋、痢特灵等,这类药物可以阻止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过程,使酒精聚集体内从而引发酒精中毒,对肝、肾等脏器造成严重损害;二、服用阿司匹林、扑热息痛、镇痛片等解热镇痛类药物时饮酒,会对胃黏膜有刺激作用,很容易造成胃出血;三、糖尿病患者在注射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期间,空腹饮酒易引起低血糖,不及时治疗可能对脑组织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导致死亡;四、在服用安眠药等安定类药物前后饮酒是一种“自杀行为”,因为酒精和安眠药共同使用会产生强烈的抑制呼吸作用,很容易使人昏迷、呼吸衰竭甚至死亡;五、服用降压药、抗癫痫药及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时同样不能饮酒,否则会抑制药物发生作用,并加重病情。
  温馨提示:专家指出,在生病用药期间最好全程禁酒,即便是红酒、啤酒及酒精含量较低的饮料也应一概拒绝。
  有恙在身 忌食“发物”
  ■“发物”典故
  朱元璋“蒸鹅”杀徐达
  在历史上有一个传说:明太祖朱元璋统一全国后,就想方设法残害功臣,当其知道徐达背后长了一个大疮后,明知其不能吃“发物”,故赐其一只蒸鹅,蒸鹅正是“大发”之物,徐达吃后当晚毙命。无论这则传说真实与否,中医对有关“发物”与疾病的关系的认识已经有数千年了,但我们大多数普通人却并不知道究竟哪些食物是“发物”,什么时候不能食用。
  ■专家释疑
  任何食物都有可能是“发物”
  据中医专家介绍,“发物”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原本并无毒副作用的食物,在特定情况下诱发或加重病症的情况,如某些人吃鸡蛋能引起过敏性荨麻疹、湿疹等,从这个意义上讲,所有的食物都有可能是“发物”,且对不同的人来说“发物”可能会截然不同,比如对体质偏“热”者来说,狗肉就是“发物”,而对体质偏“寒”者来说,狗肉则是“补品”;狭义上的“发物”是指可以刺激、加重外伤、肿疱、疙瘩或某种疾病的食物,如牛羊肉、狗肉、海参等温燥、生痰、助火的食物。
  温馨提示:专家指出,在3种情况下病人应忌口:首先,当某些食物影响到疾病治疗时则应该禁食,如患荨麻疹、湿疹等皮肤病时应禁食鱼、虾、螃蟹等海鲜类食品;其次,当食物会与正在服用的药物产生不良反应时必须忌口,如服用含有鳖甲的中药时应禁食葱、蒜、萝卜等;另外,当食物对病后调整康复不利时要忌口,如大病初愈的冠心病、中风患者等应避免食用油腻荤腥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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