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癌都得倾家荡产地治吗

 

选择“不惜一切代价”地为癌症患者施行无意义的治疗,很多时候是迫于周围人的道义压力,可是,患者呢?有多少人真正站在患者的角度去思考这一切呢?

 

最近看到一个让人心酸的新闻故事:两年前,肺癌晚期的吴树梁获得了深圳宁养院免费提供止痛类药物的资格。这个阶段的癌症患者一般会在3到6个月内结束生命。为了让这个阶段的癌症患者能够避免临终剧痛,宁养院每10天会向他们发放止痛药。20个月过去了,吴树梁成为宁养院免费领取止痛药时间最长的晚期肺癌患者。

 

药物副作用让吴树梁感觉生不如死,但为了能让妻子在政策范围内入户深圳,照顾未成年的孩子,他不得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延长自己的生命,“活到现在,死对于我而言是解脱,但活着的人怎么办?我现在希望自己还能坚持到明年6月,妻子能够正式入户深圳,我就可以放心了。”吴树梁如是说。

 

吴树梁的故事很特殊,不过对癌症晚期患者不惜一切代价续命的做法一直存在不少争议。经过全球医学界长期不懈的努力,目前癌症治疗已可让大约一半以上的癌症患者获得治愈效果,美国报道癌症总治愈率达到62%。对于晚期癌症患者,抗癌治疗的作用可以延长部分患者的生存时间,但是对于病期很晚的患者则难以延长生存。终末期癌症患者延长生存只是奢望。然而,尽管如此,由于生命无价,临床上“不惜一切代价,尽力抢救”,似乎成为规矩。尤其受中国传统思想影响,一些家属宁可用呼吸机等给病重的亲人延续生命,也不愿意放弃“无谓”的治疗,怕背上“不重亲情”的骂名。

 

对于晚期肿瘤患者制定治疗方案,大原则应该是从患者的角度出发,而不是别的。曾听一位医生讲述,他有一个老朋友,胰腺癌转移到了肝部,在一次病情复发后,朋友的儿子来找他求助,咨询要不要继续手术。医生劝说,手术已经没有实际意义,反倒不如在老人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多带他出去逛一逛。在最后的四个月里,这位患癌的老友没有住院,由儿子带着出去四处休闲、旅游,身心状态都很不错,见人便夸孩子又带自己去旅游了。最后15天,他住进医院里,也没有上呼吸机以及各种抢救手段,只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他的痛苦。最后,他没有遗憾也没有痛苦,走得十分安详。

 

一位三甲医院院长的看法:在家庭实在困难的情况下,我们不主张家属四处借债,赌手术延长生命的几率,对于这类患者,与其把钱都花掉,还不如留着这些钱,让一生拮据的患者在生命的最后时间里,满足平时不敢想的“奢侈愿望”,只在病发时接受适当的药物治疗以缓解痛苦。生命无价,但医疗作用有限,医疗资源更是有限。世界卫生组织(WHO)在“控制癌症纲要”中提出,确保抗癌治疗只用于可获益阶段,让人们坦然正视晚期癌症治疗疗效有限的现实,同时警示晚期癌症治疗决策需谨慎权衡利弊,避免资源浪费。

 

“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句俗语,大家耳熟能详。但对于绝症患者来说,这句话未必正确。有专家认为,如果没有治愈的希望,患者也会承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家属应该有权选择放弃救治,并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患者的痛苦。相关文章链接:癌患生不如死地活着 只为帮妻入户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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