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不知情反倒活得久?真的假的

 

所以,我强调癌症患者的“知情权”应让位于“生存权”,只主张“适当告知原则”。也就是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其适当的部分。所谓“适当的时候”,指治疗3~5个月以后,一般患者最敏感、最脆弱、最容易因得知患癌而出现心理“休克”的时期已过。这样做可以让当事人更积极配合后续漫长而往往比较痛苦的治疗过程;而且,此时告知,对患者的心理伤害也最小。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以什么方式告知:直截了当对有些文化层次较高,心理素质较好的最为合适;但对善疑虑、情绪不易稳定者不适用。此外,所谓“适当部分”,是指所告知的病情严重程度要视患者的心理接受能力、可能的预后情况等决定。除病情较单纯而严重程度比较轻的外,一般均不宜和盘托出,特别是过早全盘告知。

 

至于对高龄肿瘤患者,我们总的原则是不告知或少告知为妙。因为对他们来说我们大多不主张创伤性治疗,中医药辨证论治加零毒抑瘤即可,要让他们配合这些相对容易。告知后,增加了一份让老年人担心受怕的危险和可能,何必呢?

 

问:您认为癌症的发病原因有哪些?

 

专家:由于慢性病的发生过程常常是多重因素综合作用或错综纠葛的结果,癌症也是这样,它的发生更像是癌细胞、疲劳、压力等多个因素叠加在一起的“同花顺”。“同花顺”必须凑齐才有战斗力,而蜕变的癌细胞只是其中最基本的牌,最后的一张牌才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有一位病人,原来是慢性炎症,再加上长期压力,胆囊就出了问题,到我这里看病的时候,胆管细胞可能已有癌变倾向,只不过还没疯长,当时我劝他拿掉胆囊,但他没有听进去。后来因为工作上一连串突发事件的打击,使他自身的免疫功能大大下降,癌细胞借此疯长,这就把最后一张牌凑上去了。回过头来看,这是一个叠加效应,癌症的发生不是那么简单的,是很多因素叠加在一起产生的。

 

而且,即使是同一种癌症,不同的人其发病过程中,这些偏差因素的叠加效应也不尽相同。举个例子来说,同为乳腺癌患者,对于年轻一点的(30岁上下)来说,往往超限的生存压力、慢性应激加代谢失调、内分泌紊乱是主因;但对于40-50岁高发年龄段,则很可能长期的情绪不稳定,伴随内分泌紊乱,再加抑郁焦虑、持续失眠等可能是关键性的要害。

 

癌细胞伴随着衰老必然会出现,但只要尽可能避免最后几张牌的出现,就凑不齐“同花顺”,不会发展成癌症,甚至自行消失。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查看更多: 癌症新知 癌症治疗 癌症护理 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