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含砷毒水“偷渡”之惑

 

“那天也就是一个日常监测。”贾利说。

 

2008年8月5日,该局工作人员从安徽蚌埠驱车前往包公庙闸,从水样中发现,砷浓度严重超标。水保局派人调查,整条大沙河已被重度污染,排污口则是河南的民权县磷肥厂。

 

化验结果显示,8月22日,该厂入河排污口,砷浓度达450mg/L,超出排污标准899倍。

 

大沙河源起河南民权县,向东南,流入安徽境内的涡河,再向南,汇入淮河。

 

包公庙闸设在河南、安徽交界处。“毒水”从这里流出,就将进入安徽地界。

 

“如果污水流入下游的亳州、阜阳、蚌埠等城市用水系统,引起砷中毒,后果将不堪设想。”贾利说。

 

所谓“砷中毒”,最通俗的解释就是,砒霜中毒。砷侵入人体,导致皮肤角化、癌变和全身慢性中毒,最终死亡。

 

“这条河被污染,沿途至少有4家环保部门对它负有监管职责。”商丘市一位环保人士说。

 

大沙河整个流域基本在商丘市境内,除开商丘市环保局对它负有监管职责,沿途还有民权县、宁陵县、商丘市睢阳区3个县级环保部门监测。

 

然而,在淮河水保局通报前,没有一个部门发现大沙河被严重污染。

 

“不敢说他们没有监测,也可能地方监测技术力量不够,没有砷监测这个项目。”贾利说。

 

对于大沙河受污染而未被发现,国家环保部长周生贤这样总结。

 

他在2009年2月的全国环境监测工作会议上说:“国家规定,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要做到每月监测一次,一些地方擅自放宽监测频次,改为两个月一次。河南大沙河发现砷污染超标,肇事企业偷排高浓度含砷污水时,恰好是在当地环保部门漏测的月份。”

 

水保局对淮河流域44条河流的水质,每月要监测两次。

 

大沙河只是水保局监测的其中一条。

 

监察队执法权被剥夺

 

对于重点企业,县环境监察大队的执法权被局领导架空;有局领导亲自上门收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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