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癌后,治与不治的抉择

 

崔先生:陆幼青真正感动我的,是他做出再次接受治疗的决定——虽然耽搁了100多天。一个人如果明知生命之灯行将熄灭,却敢于在命运的狂风中倔强抗争,这是何等壮观的人生风景啊!现实生活中的癌症患者总是寻找很多的理由宽恕自己:已经是晚期了,多活一天只能给生的人们以负担和累赘;反正就这么回事了,“死马当做活马医”不过是浪费钱财,不如早点蹬腿拉倒;晚期癌症的痛楚正常人难以想像和承受,与其“活受罪”倒不如轻快赴黄泉,一死了之……但我觉得,一个对生命和世界无限热爱的人,无论他的生命周期有多长,他留给世界和人类的,应该是一种信念、一种精神、一种坦然面对灾难和痛苦的勇气,一种为延续生命的每一秒所做出的百折不挠的努力。

 

宋先生:病人治疗期间,需要家人陪伴,这也许既影响了家人的工作,也给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和经济负担,严重降低了全家人的生活质量。但是,如果亲人得了绝症后我们就置之不理,还找出这样那样的理由来为自己辩解,那与禽兽有何区别呢?

 

看来,上述读者认为生命是神圣的,任何人、包括病人都没有权利结束自己的生命,虽然病人的确是处于死亡边缘,但绝没有足够的理由使患者丧失应有的治疗。那么,下面的读者又是怎么看的呢?

 

治,也许会人财两空

 

朱先生:我大姑父生活在农村,两年前咳得很严重,咳出的脓痰还带着血丝,人越来越瘦,到大医院一查是肺癌。住院、手术、放疗,折腾了两个月,花了两万多元。可只是稍好了几个月又复发了,还发生了转移,医生说范围太大不能手术了,得化疗和放疗,化疗的药物还得用进口的,很贵。可是放疗的一个疗程还没完,他就撒手去了。亲戚们说还不如不治,治来治去不过是躺在床上多活了半年,倒不如安安静静地离去。失财又丢命,还连累别人,自己也痛苦不堪,何必呢?

 

徐女士:我认为我国还真应该允许安乐死,尤其对于某些即使给予积极治疗,寿命不能延长多少、生活质量也不会有太多改善的晚期癌症病人。像这种情况,病人若有要求就应给予安乐死,不但可以减少病人痛苦,也可减轻家人和社会的负担。

 

洪先生:我认为,得了癌症,首先要看医生怎么说,如果他说还有得治,治了还可活个三五年,那我倾家荡产也要治;如果他说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了,医生也无能为力了,治疗对我来说意义已经不大,那么,我会趁有生之时干一些自己想干的事,就像陆幼青那样,坦然面对死亡总比恐惧来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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